康护网-全国体检预约平台
2023-11-13 14:33:37
可约日期:次日可约
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18-20号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点至12:00点提供体检。
体检凭证:体检当天凭借预约成功短信,现场出示身份证即可体检。
体检发票:每个订单均带发票,如果需要发票报销,请在个人中心自行申请。
注意事项:当您预约套餐时,即表示接受检测的所有项目。体检当天如有未检的项目,请当天在体检中心前台登记,待体检中心同意后再联系康护网核实办理退款(提示:如未登记网站将不予退款)。
请体检者注意个人卫生,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体检。
1、检查前一天请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体检当日请空腹,禁食、勿饮水。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降压药、降糖药除外)。
2、检查前一天要注意休息,晚上8点后不再进食。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女性在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尿液检查。
体检中:1、需空腹检查的项目为抽血、腹部B超、数字胃肠,胃镜及其它标注的体检项目。
2、做膀胱、子宫、附件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尿。
3、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怀孕的女士或准备怀孕的女性,请在检前告知医护人员,不要参加X线的检查、骨密度及子宫颈刮片、宫颈液基薄层细泡学检查。
4、放射线禁忌者不宜X线检查,做放射线检查前,请除去身上佩带的金银、玉器等饰物,如体内有金属植入物,请在检查前告知体检医师。
5、做经颅多普勒检查时,需停服对脑血管有影响的药物3天以上。做脑电图检查前一天应洗头。
6、核磁共振检查,应禁止佩带首饰、手表、手机等金属物品。
体检后:1、全部检查后请将体检单交回体检中心前台。
2、认真听取医生的建议,及时复查、随诊或进一步治疗。
3、请您保存好体检结果,以便和下次体检结果作对照,也可作为您就医时的资料。
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创建于1970年,隶属于武汉市卫生健康委,是武汉市唯一一家提供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与治疗、职业健康教育与科研促进一站式服务的专业职业病防治机构,涵盖工业企业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及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等资质。2014年,被原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予“武汉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称号。2015年12月,取得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2018年12月通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评审,是湖北省内唯一具备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双甲级资质的职业病防治院。
医院现有职工150名。112名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20名,中级职称42名;国家职业卫生专家1名,省级职业卫生专家5名,市级职业卫生专家8名;有6名专家分别担任专业学术团体重要职务,13人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19人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资质。医院设有健康管理科、职业卫生科、放射卫生科、医疗科(下设企业服务部)、卫生检验科、临床检验科、放射科、特检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等10个业务科室。医疗科与卫生检验科是院级重点专科,对于尘肺、重金属中毒、苯中毒、噪声聋、高温中暑等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具有显著的优势。开放床位100张。
医院拥有染色体分析扫描系统、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电测听仪、声导抗仪、移动车载放射机(DR)、移动车载隔声室等大型专业仪器设备数十台(套)。参与制订《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工作场所空气中汞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主持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技术规范》、《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技术规范》2项湖北省地方标准。近年来,医院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共30项,包括国家级1项、省部级9项、市级课题20项。其中在研课题15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目,省部级课题7项、市级课题7项。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两个学科纳入市级重点转学科建设,7人入选武汉市中青年医学骨干人才工程。在国内外重点学术期刊发表科研论文一百余篇,其中SCI论文10篇,总影响因子大于30。
医院以“关爱职业人群,促进职业健康”为服务理念,以“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作为首要任务,以宣传和贯彻新修订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作为核心工作,并以此促进武汉市职业病防治事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