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妇幼保健机构,成立于1972年10月。1990年被云南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妇幼保健单位”,1996年被国家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1998年被云南省卫生厅授予“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2001年被云南省卫生厅授予全省首家地州级“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5年被国家卫计委授予“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荣誉称号。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5839平方米,建筑面积18800多平方米。现有职工224人,其中:在职职工78人,合同制职工136,返聘人员10人;全院职工中有管理人员3人,占1.3%,专业技术人员201人,占89.7%,工勤人员20人,占8.9%;专业技术人员中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6人,占8%,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6人,占17.9%,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49人,占74.1%。以“四大部”,即: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为核心,合理设置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部门、科室,院内现设有职能科室6个(院办公室、党办、医务科、护理部、财务后勤科、公共卫生科),9个业务科室(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手术室、功能科、检验科、药剂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统计科),业务区分设在北浦路及开发区两地。编制病床55张,实际开发病床105张。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州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承担着全州十县(市)医疗保健机构、115个乡镇卫生院和1062所村卫生室的妇幼保健业务技术督导和培训,承担着全州部分危急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的治疗和抢救任务。自建院以来,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始终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紧紧围绕“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三大公共卫生职能任务,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社会保健工作,创新“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保健理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
经过妇幼卫生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全州妇幼健康工作成效显著,妇幼健康工作多年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在认真履行妇幼保健基层技术指导工作基础上,我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具有妇幼保健特色的服务项目,受到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欢迎。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如今院内有设备齐全的手术室、临产室、新生儿监护室、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及母婴安全分娩的住院设施。成立全州首家产科重症监护病房(MICU),承担全州部分危急重症孕产妇的转诊救治工作。开设了多个妇、产、儿科特色门诊,如中彝医妇、儿科门诊、产前筛查、产科营养门诊、助产士门诊、产后中药熏蒸、产后康复门诊、儿童矮小门诊、儿童康复中心、儿童体检中心、0—3岁婴幼儿“智慧宝贝”亲子早教中心等。
可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妇科、产科、儿科常见多发病的门诊、住院诊疗及妇科、产科手术,如子宫切除术,新式剖宫产术等。设有新生儿病房,可开展新生儿常见多发病的诊疗,早产儿、足月低体重儿等危重病儿的抢救监护。结合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形势多样的妇幼保健服务项目,如新生儿游泳、扶触、产后康复、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儿童智力筛查、无痛、镇痛分娩、骨密度测定等,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通过全院干部职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院先后被国家卫生部、全国妇联、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表彰为全国卫生系统护理专业“巾帼文明岗”,被中国优生优育协会表彰为“中国优生优育先进集体奉献奖”,被省卫生厅表彰为“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降消”项目先进集体;被省妇联表彰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被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为“2005-2007年楚雄州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先进集体”、“2006-2008年社会扶贫先进集体”,被州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总支,被州人事局、州卫生局表彰为“九五”、“十.五”期间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11年被授予市级、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院党总支被州委确定为州级党建示范点、州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2012年11月被州委表彰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集体,2012年7月被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为“十一五”期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4月被云南省卫生厅表彰为 “妇幼健康计划”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6月州卫生局确定为“三优”单位创建示范点;2014年被州委授予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11月被国家卫计委授予“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荣誉称号,2015年3月被云南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6年6被州委授予“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体检地址及工作时间
可约日期:提前3天约
机构地址:楚雄市开发区紫霞路51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点至12:00点提供体检。
请体检者注意个人卫生,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体检。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网上预约流程
第一步:选择体检套餐项目
第二步:填写个人资料提交预约信息
第三步:订单处理成功后有短信和邮件通知
第四步:根据短信提示体检当天到体检中心指定接待台出示体检人身份证并报“康护网和姓名”领取体检单进行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
1、检查前一天请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体检当日请空腹,禁食、勿饮水。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降压药、降糖药除外)。
2、检查前一天要注意休息,晚上8点后不再进食。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女性在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尿液检查。
体检中:
1、需空腹检查的项目为抽血、腹部B超、数字胃肠,胃镜及其它标注的体检项目。
2、做膀胱、子宫、附件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尿。
3、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怀孕的女士或准备怀孕的女性,请在检前告知医护人员,不要参加X线的检查、骨密度及子宫颈刮片、宫颈液基薄层细泡学检查。
4、放射线禁忌者不宜X线检查,做放射线检查前,请除去身上佩带的金银、玉器等饰物,如体内有金属植入物,请在检查前告知体检医师。
5、做经颅多普勒检查时,需停服对脑血管有影响的药物3天以上。做脑电图检查前一天应洗头。
6、核磁共振检查,应禁止佩带首饰、手表、手机等金属物品。
体检后:
1、全部检查后请将体检单交回体检中心前台。
2、认真听取医生的建议,及时复查、随诊或进一步治疗。
3、请您保存好体检结果,以便和下次体检结果作对照,也可作为您就医时的资料。
相关预约链接
体检报告查询领取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体检报告支持到院领取或邮寄,其他方式请于体检当天咨询前台工作人员。